阳江市阳东区第一中学原校长龙有南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文章来源: 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5-02-10 08:30    点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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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阳江市阳东区委批准,阳江市阳东区纪委监委对阳江市阳东区第一中学原校长龙有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龙有南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食堂经营、工程项目承接、采购项目承揽、款项拨付审批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龙有南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阳江市阳东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阳江市阳东区委批准,决定给予龙有南开除党籍处分;由阳江市阳东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