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阳江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8日至6月17日,阳江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春城街道开展了提级巡察。2022年8月10日,巡察组向街道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思想认识,认真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街道党工委深刻认识到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重大政治意义,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成立春城街道党工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工委书记切实履行整改落实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情况亲自研判、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项亲自督办,切实带头把好方向、管好导向。巡察整改期间,主持召开2次党工委会议研究布置巡察整改工作,召开4次党工委会议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程跟踪落实,有序推进每项整改任务的落实。先后对巡察反馈问题的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共计8人次。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制定《春城街道关于落实阳江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意见的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措施、责任人、责任部门、完成时限等。坚持问题导向,压实每项整改工作责任,保证整改事项事事有部门负责,件件有人跟踪落实,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切实把整改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2022年10月22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举一反三,从源头上抓好整改落实。
三是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实效。街道党工委坚持把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深入挖掘问题根源,从完善制度体系、加强组织管理、夯实工作基础等方面入手,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大力推动建章立制,从源头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进一步提升整改工作的成效。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及时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毒品问题政治实施细则、党工委集体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制度等相关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使整改工作做到管长远、治根本。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巡察整改
对于阳江市委第三巡察组指出四个方面的26项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25项,完成率为96%,正在继续整改中1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不到位”方面的整改情况
1.针对“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长期分管财务”的问题。
一是2022年10月,街道重新修订并印发了《关于印发<春城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完善报账支出流程。二是2022年10月,街道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各办公室(中心、站、所)对《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进行专题学习,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规范“一把手”职权。
2.针对“未按要求设立办理农村宅基地事项专门窗口”的问题。
2022年5月27日,阳江市委第三巡察组指出该问题后,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立行立改,于2022年5月30日在公共服务大厅专门设置农村宅基地业务办理窗口,安排专人负责,并设置了明显标识。
3.针对“‘三清三拆三整治’推进不力”的问题。
一是2022年10月21日,针对仍有残墙断壁未拆除的6个村委会,街道纪工委对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进行了谈话提醒。二是截至2023年1月31日,已拆除446处残墙断壁,拆除率100%。
4.针对“对禁毒工作重视不够,吸毒人员底数不清、打击效能低”的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禁毒工作责任,制定了专项工作方案,细化整改任务,大力开展禁毒宣传,完善档案管理,落实吸毒人员管控,扩充禁毒专职队伍,开展生活污水毒情监测工作,推动毒情形势持续好转。二是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无脱管失控,报到率100%,执行巩固率100%,社会面吸毒人员无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无发现有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和制毒窝点,无涉毒舆情,社会面涉毒风险已得到有效管控。三是2022年12月21日,阳江市禁毒委员会下发《关于取消阳春市春城街道等镇(街道)禁毒重点整治的决定》,评定春城街道禁毒整治工作达到“摘帽”条件,取消春城街道禁毒重点整治。
5.针对“疫情防控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立行立改,统一按最新要求设置生成粤康码场所码,张贴在显眼位置,对来访群众严格落实测温、扫码、登记,做好常态化防控措施,涉及办公场所已于2022年6月全部落实整改。二是持续做好疫苗接种工作,重点提升60岁以上老年人群体接种覆盖率。三是根据疫情防控新形势新要求,加强农村地区重点人群的健康提示和医疗保障服务,确保疫情防控平稳度峰,全力以赴做到“保健康、防重症”。
6.针对“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短板,养殖场未完成整改”的问题。
一是2022年5月30日、6月22日、8月16日,先后召开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部署畜禽养殖整治工作,提高认识,压实责任。二是街道生态环境保护办、综合行政执法办和农业农村办等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协力推进,截至7月15日,524户未完成整改的养殖场已完成整改。街道1387户养殖场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通过了市职能部门核查组的考核、市级评估组的考核和市督查组的实地暗访检查。三是街道持续开展不定期巡查,加强畜禽养殖整治工作“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
7.针对“辖区内牛迳河和轮水河在阳春市河长制办公室考核通报中多次未达到Ⅲ类水质目标”的问题。
一是2022年6月6日,街道党工委书记就水质不达标问题主持召开了河长制工作会议,会议分析了问题存在的原因、提出了整改措施。二是2022年6月8日至6月16日,对牛迳河进行了清理、6月8日至6月21日对轮水河扶民段进行了清理。三是经过整改,牛迳河2022年6月至10月均达到III类水质目标、轮水河扶民段5月至12月均达到III类水质目标。
8.针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2022年5月30日,召开街道党工委会议学习了阳春市委关于意识形态的相关文件,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认识。二是2022年5月31日,成立了春城街道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春城街道新闻发布等5项意识形态方面制度。三是针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于2022年5月更换了辖区内宣传栏、室内墙体、宣传横幅、电子屏等表述不当、内容过时、老旧破损的标语、宣传画、主题景观。
9.针对“街道党工委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不力”的问题。
一是2022年6月6日、9月7日,街道党工委书记就村(社区)“三资”管理工作主持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6月6日会上街道党工委书记对“三资”管理和村集体资产流转工作存在问题分析了原因、提出了整改措施。9月7日会上街道党工委书记对“三资”管理和村集体资产流转工作进行了强调,组织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和报账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二是关于部分农村集体资产未登记问题,已在“广东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系统将未登记的集体资产进行了录入。
10.针对“街道2018年12月修订的‘三重一大’制度规定征地、拆迁补偿款等资金支出不需经党工委集体研究”的问题。
一是2022年10月,街道重新修订并印发了《关于印发<春城街道党工委集体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制度>的通知》,依据阳江、阳春市制定的有关“三重一大”制度,完善大额资金支出审批流程,明确大额资金使用范围,要求单项支出超出5万元(含5万元)的资金安排需由党工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二是2022年10月,街道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各办公室(中心、站、所)等相关人员对《关于规范阳春市直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充分发挥党组(党委)领导核心作用的意见》进行专题学习,要求相关人员认真贯彻领会文件精神并严格落实执行。
(二)关于“作风建设有短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廉洁风险依然存在”方面的整改情况
11.针对“街道党工委对弱势群体关心不够,敬老院存在安全隐患和卫生问题”的问题。
一是2022年6月底,已拆除敬老院主楼后楼破损严重的遮阳棚塑料顶盖;已加固倾斜的扶手楼梯,对发白的扶手楼梯重新喷漆;开展院内大清洁行动,对生产区的枯叶进行了清理,对院内的杂草喷洒了除草剂,对大楼所有房间以及走廊进行了大清扫。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敬老院的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常态化机制,明确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督促工作人员做好日常保洁工作,保证卫生无死角,确保整改得到落实。
12.针对“超标准购置运动服装”的问题。
2022年10月,街道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各办公室(中心、站、所)等相关人员学习《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今后开展文体活动确需购置服装的,人均标准一般不超过500元,且每两年购置一次。2022年11月,所有超标准购置金额已退还财政国库。
13.针对“征地经费开支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2022年10月,街道组织财务负责人员、征地工作组人员学习《阳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春市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并要求相关人员对领取误餐补助名单严格进行审核、比对,杜绝重复报销。二是完善报账支出相关制度,误餐开支标准执行春财行〔2016〕4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午、晚餐的标准为每人每餐40元,通过列表签领方式发放。三是2022年10月19日,街道办事处主任及纪工委书记对涉及该问题的工作组分管领导进行谈话提醒,加强费用报销审核和管理。
14.针对“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2022年8月31日,街道党工委组织学习研究《关于全面实行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的通知》(春应急〔2021〕1号)和《关于印发﹤春城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制度﹥等11项制度的通知》(春街委〔2021〕27号),会上学习了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的发放方式、种类、标准以及程序,明确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流程,强调要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督,确保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做到专款专用。
15.针对“部分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2022年10月,街道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党政办、农业农村办、乡村振兴办和财政所等相关人员学习《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的通知》《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的解读》《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相关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有关制度规范,规范工程项目发包程序。二是2022年10月17日,街道党工委书记及纪工委书记对涉及的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其吸取教训,今后加强工程项目管理。
(三)关于“党组织建设滞后,选人用人不规范,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方面的整改情况
16.针对“街道党工委对党员管理不到位,对接收预备党员没有逐一审议和表决”的问题。
一是2022年10月19日,街道组织各基层党务工作者召开了春城街道党务工作者培训班,重点学习发展党员流程,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二是2020年以来街道党工委对接收预备党员均进行了逐一审议和表决。
17.针对“街道党工委对党员管理不到位,对党员转正审批不认真”的问题。
一是2022年10月19日,组织各基层党务工作者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提高各基层党组织熟悉掌握发展党员工作业务水平。二是对7名同志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不完善问题,于2022年7月已完善相关材料。三是在今后的发展党员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善相关手续材料。
18.针对“街道党工委对民主评议党员把关不严”的问题。
一是要求相关基层党组织召开支委会调整评议结果,报街道党工委审批。二是2022年10月19日,街道召开党工委会议,同意调整相关党员的民主评议结果。三是2022年10月19日,街道组织各基层党务工作者学习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对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和留党察看处分党员民主评议等次的答复意见》,要求各基层党务工作者熟悉掌握对受到处分的党员应如何评定年度民主评议等次。
19.针对“存在失联党员”问题。
一是2022年10月19日,街道组织各基层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二是对于4名失联党员,其中3名党员经党支部谈话教育转化,其本人能够正确认识失联问题,愿意按时交纳党费,积极参加党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2022年8月,经所在党组织党员大会研究同意,2022年9月7日,经街道党工委审批,3名党员已纳入党组织正常管理。对于另外1名失联党员,经核实,发现该党员被外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下一步调取该失联党员的刑事判决书后依法依规处理。
20.针对“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2022年10月,街道党建办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街道纪工委重新查询2018年至2020年提拔的14名股级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没有存在违法违纪情况;街道公共服务办重新查询2018年至2020年提拔的6名股级干部计划生育记录情况,没有发现存在违反生育政策的情况;对2018年提拔的1名股级干部补充考察材料归档,并附上相关说明;街道党工委书记及纪工委书记就“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问题约谈了相关人员。二是2020年起,已规范会议推荐表,会前认真检查会议推荐所需材料及表格,杜绝会议推荐表不规范的情况;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选拔任用程序,书面沟通意见前、考察时及任职前均召开街道党工委会议,并规范党工委会议记录,及时记录,防止漏记会议内容。
21.针对“选人用人工作中没有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问题。
2022年10月,街道党工委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公务员回避规定》,从2022年4月起,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的推优、人事等议题已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22.针对“对因私出国(境)管理缺位”的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关于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持出国(境)证件专项清查工作的通知》(春组通〔2022〕59号) 等有关规定。2022年9月14日,街道召开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整改工作会议,参会人员为未上交相关证件的干部。2022年10月19日,街道召开会议部署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出入境管理工作,提高干部职工统一保管证件意识。二是加强证件管理。2022年8月,对本单位的所有公务员、事业干部出国(境)证件集中保管情况开展全面清查,已完善出入境台账登记,已按要求做好证件保管登记;对于证件遗失情况,要求相关干部去发证机关补办,截至2022年10月,相关干部已上交补办后的证件。三是严格执行审批流程。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出国(境)审批审核、备案、登记、台账等工作,确保逢出必审。四是对登记备案进行全面清查。全面摸查登记备案情况,严格落实登记要求,进一步完善本单位登记备案工作,将登记备案情况人员信息登记造册,形成台账,确保人员信息管理常态化、动态化,已经及时将新增、变更、撤销的人员信息送市公安局出入境处备案,做到了应备尽备。五是2022年9月14日,街道纪工委书记就“对因私出国(境)管理缺位”问题对涉及的干部进行谈话提醒,要求提高认识,及时上交证件集中管理。
(四)关于“巡察整改工作不重视,落实整改不到位”方面的整改情况
23.针对“街道党工委巡察整改不到位,尚未制定意识形态相关规定制度”的问题。
2022年5月31日,街道党工委印发了春城街道新闻发布等5项意识形态相关制度。
24.针对“街道纪工委‘三转’仍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立行立改,2022年6月6日,街道召开党工委会议,重新审议项目工作组人员名单,并于当天更新项目工作组人员名单,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不再参与征地工作。二是2022年9月7日,街道党工委会议专题学习阳江市纪委《关于全面贯彻落实“三转”要求的通知》,认真吃透“三转”精神,深入贯彻纪检监察机关“三转”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
三、强化责任担当,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下一步,我街道将坚持深化整改任务,巩固拓展整改成果,以整改成效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不断提高思想行动自觉,强化使命担当。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握正确方向,持续传导压力,以鲜明的政治立场、严肃的政治态度、高度的政治自觉、扎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巡察整改向纵深发展。
(二)坚持巩固整改工作成效,扎实抓好后续整改。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持续强化跟踪督办,一跟到底,确保完成整改,取得实效;对已经解决并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坚持思想不放松、标准不降低、力度不减弱,确保巡察整改问题不反弹,整改成效不断巩固。
(三)坚持抓好成果转化,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始终做到与优化环境相结合、与改善民生相结合、与加强党建相结合,自觉把整改落实的过程转化为提高工作能力、转变工作作风、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此外,进一步加强问责追究,防止出现制度不执行或者执行不到位现象,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成果,努力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进春城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春城街道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62-7735000;电子邮箱:ccjjb123@163.com;邮政信箱: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南新大道69号;邮政编码:529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