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阳江市阳东区合山镇委员会关于八届市委第一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章来源: 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04-11 16:57    点击:5809
字体: [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8日至6月1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合山镇开展了提级巡察。2022年8月11日,巡察组向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任务

(一)加强思想认识。巡察组向镇党委反馈巡察意见后,镇党委高度重视,把落实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本着真认帐、真对照、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的态度,把这次整改当作一次自我净化、自我纠偏、自我完善、自我提升的良好契机,认真研究反馈意见。

(二)落实工作任务。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按照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制订出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牵头领导和协办部门。同时,层层分解任务、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形成了上下联动抓整改、齐心协力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截至2023年315日,巡察反馈21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8,完成率为85.7%,正在整改的事项3个。

 

二、对巡察反馈指出问题的整改

(一)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够重视,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差距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一是巡察反馈后,我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镇党委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2022年8月12日在镇党委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外人士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8月23日在镇党委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已补充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容,如2022年5月10日在镇党委会议补充传达学习2019年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河南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和2019年8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甘肃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讲话

2.落实污染防治要求有差距。一是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负责人已就落实污染防治项目建设要求有差距向镇党委进行深刻检讨。二是已加快合山镇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前期工作进程,由专人负责跟进推动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项目进度,争取项目尽快开工建设。三是加强那龙河合山段及其周边支流的日常监管排查。

3.推进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不到位。一是分管领导及业务负责人已就推进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不到位向镇党委进行深刻检讨。二是已于2022年8月底完成8条自然村损坏管网修复工作,保障了127户村民用水。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一是分管领导及业务负责人已就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向镇党委进行深刻检讨。二是结合合山本地工作,从当前工作实际出发,认真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以及全面客观对本年做一次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三是印发《合山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岗双责”记录表》,规定领导班子每年不少于2次记录意识形态领域部署或调研工作。四是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校每年的工作计划,将意识形态工作培训作为领导干部必修课,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培训班。2022年9月28日,镇委举办意识形态专题培训班,镇领导班子、部门负责人、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共80多人参加了此次培训班,真正让意识形态工作起到强有力作用

5.个别“三重一大”事项未经党委会讨论决定。已组织镇党委班子成员深入学习《中共合山镇委议事规则》,在以后议事中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二)作风建设不严不实,存在廉洁风险隐患

1.推进“厕所革命”存在形式主义问题。一是分管领导及业务负责人已就推进“厕所革命”存在形式主义问题向镇党委进行深刻检讨。二是2022年8月西朝村公厕、深水河村公厕、那洋村公厕均已落实整改西朝村公厕那洋村公厕均已对损坏厕所门完成整改西朝村公厕和深水河村公厕均已通水

2.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不力。一是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负责人已就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不力向镇党委进行深刻检讨。二是2022年8月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办、规划建设办对金蓓蕾幼儿园等9间幼儿园占道违建问题进行整改并已完成整改;对永胜街违建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

3.不重视特困人员权益。一是分管领导及业务负责人已就不重视特困人员权益向镇党委作出深刻检讨。二是合山镇政府对敬老院特困人员的居住环境进行整改,通过安装空调、热水器和修补漏水楼层等工作,居住舒适度已大大改善。三是新建宿舍楼工程项目已于2022年11月初申请了工程进度款,现进行工程扫尾。四是2022年3月16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2021年9-11月散居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

4.违规审批群众建房申请。一是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负责人已就违规审批群众建房申请向镇党委进行深刻检讨。二是已于2022年6月重新规范群众建房报建流程。

5.不按规定对村民小组财务进行审计。一是分管领导及业务负责人已就不按规定对村民小组财务进行审计向镇党委作出深刻检讨。二是已组织民政办、党建工作办、财政所和农业农村办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阳组通〔2020〕2号)文件精神对按规定开展审计工作提供帮助。三是2022年11月18日,在镇党委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合山镇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推进会,专题研究村民小组财务审计工作。四是已成立阳江市阳东区合山镇村民小组财务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培训和业务指导,大大提高了业务水平。五是村民小组换届审计工作作为日后的常态化工作。

6.部分村委会收取管理费不符合规定。一是分管领导及业务负责人就部分村委会收取管理费不符合规定向镇党委进行深刻检讨。二是2022年11月23日已组织村干部学习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及村级财务监管工作业务学习。三是我镇已开设经联社公账11个。四是全面排查各村委会违规收取管理费或违规入账情况。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执行选人用人规

定不严格

1.对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到位。一是分管领导、业务办公室负责人、业务经办人就对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到位向镇党委进行了深刻检讨。二是已于2022年3月14日对2020年6月以来新招录的8名干部进行出国(境)管理登记备案,并对证件进行集中保管。三是指定专人管理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严格管理登记备案。四是2022年3月14日已移交提拔任用人员的出国(境)证件到上级组织部门。

2.对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一是分管领导、业务办公室负责人及业务经办人就对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向镇党委进行了深刻检讨。二是2022年9月29日已组织党建办人员集体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三是2022年3月30日已指定专人管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

3.对个别已处理的违纪问题未公开、未通报。一是镇纪委已按规定及时公开通报个别已处理的违纪问题和涉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典型案件,切实落实监督责任,加强以案促改力度,强化警示教育。二是镇纪委全体干部进一步加强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4.执行回避制度不严。一是分管领导、业务办公室负责人就执行回避制度不严向镇党委进行了深刻检讨。二是在涉及选拔任用的领导班子成员时,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回避制度,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5.干部选任程序不规范。一是分管领导、业务办公室负责人就干部选任程序不规范向镇党委进行了深刻检讨。二是2022年9月29日已组织镇党委班子成员和党建办人员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6.落实“凡提四必”不严格。一是分管领导、业务办公室负责人就落实“凡提四必”不严格向镇党委进行了深刻检讨。二是2022年9月29日已组织镇党委班子成员和党建办人员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三是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认真严谨进行干部人事档案的任前审核。

 

(四)对巡察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

1.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严重缺位”问题整改不到位。一是分管领导及业务负责人已就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严重缺位”问题整改不到位向镇党委进行深刻检讨。二是2022年11月2日、2022年11月23日分别组织村干部学习培训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业务。三是完善了农村资源、资产合同登记台账及制定到期合同排查表。四是根据到期合同常态实施提醒监管。五是加强对私自发包案线索排查。六是牛栏圩头、烟墩禾叉坑违规发包土地案已通过村小组及承包方的双方协商终止承包合同。牛栏村圩头经济合作社山地发包项目已在2022年12月13日重新进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竞投。烟墩村禾叉坑经济合作社园地发包项目已在2022年12月20日重新进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竞投。

2.对“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谨”问题整改不到位。一是已经指定专人负责发展党员的工作,加强对下属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力度,对发展党员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即时整改,把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做到合规、材料完备。二是2022年6月23日开展党务工作培训班,组织全镇各级党务工作者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并且定期在党校开班培训。

3.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一是分管领导、业务办公室负责人、业务经办人就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向镇党委进行了深刻检讨。二是分管领导对镇机关第一支部、第三支部书记进行了谈话提醒,机关一、三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深刻检讨。三是机关一、机关三党支部都已对“三会一课”制度进行学习。四是2022年6月23日开展专题党务培训,组织全镇各级党务工作者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三会一课”制度。五是督导下属党组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第三季度已经随机抽查一次下属党组织的“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抓紧抓实“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

4.对“严重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问题整改不到位。一是分管领导及业务负责人已对“严重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问题整改不到位向镇党委作出深刻检讨。二是已于2022年10月24日将合山自来水公司交来的2021年度管理费按规定上缴财政,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整改。三是已于2022年8月26日将2021年5月、6月的垃圾处理费按规定上缴财政,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整改。

 

三、立足长远长效,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一)提高巡察整改政治认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推动巡察整改任务落实。坚持不懈深化整改落实工作,继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重落实,科学统筹,精准施策,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经完成的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分步推进和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将持续跟踪督办,逐项推进,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达标决不销号。

(三)坚决打造能力过硬队伍。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结合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毫不放松地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着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662-6361550;邮政地址:阳江市阳东区合山镇合广路37号;电子邮箱:hsjw636155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