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6日至6月17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东城镇开展了提级巡察。2022年8月12日,巡察组向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市委第一巡察组向东城镇反馈意见后,东城镇党委高度重视,迅速开展行动,于2022年8月16日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并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为第一副组长,相关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镇属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跟进和统筹协调,为整改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二)制定方案,对标对表落实整改
为推动整改工作细化落实到位,东城镇党委对标反馈意见,制定了《东城镇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东城镇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台账》,对整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了整改内容、整改措施、责任部门、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并在党委会议上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部署。
(三)加强督办,确保整改扎实高效
东城镇党委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镇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检验,要求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及时汇报整改工作情况。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跟踪督办,通报整改进展情况,对整改进度偏慢的问题及时跟踪督促,确保立行立改。截至2023年3月15日,已整改完毕事项32个,正在整改事项4个(均列入长期整改),巡察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东城镇党委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4大项36小项问题制定了112条整改措施,并于2022年11月1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所有相关分管班子成员均已对分管领域的问题进行自我批评,此亦为每一个问题的第一条整改措施。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对“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1.关于“镇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三重一大’事项未细化”的整改情况
已制定《中共东城镇委“三重一大”议事清单》,进一步细化“三重一大”事项,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
(2)关于“有的重大事项未经党委会议集体讨论研究”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制度,自2022年3月开始,凡是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均经党委会议研究决定。二是进一步加强会议保障,规范完善相关会议记录。
2.关于“抓党史学习教育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镇委书记已约谈相关党支部书记。二是相关党支部已按学习清单和学习计划完成补学,切实做到读原著、学原文,进一步增强对党史的学习和了解。三是镇党建办加强学习指导和监督,明确任务清单和工作计划等,进一步严格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管理。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
(1)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调研不落实”的整改情况
一是分管班子成员在2022年第二十次党委(扩大)会议上解读镇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清单,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一岗双责”意识,全面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已安排专人负责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并整理相关资料。
(2)关于“镇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足”的整改情况
一是分管班子成员已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已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三是已建立相关审核把关制度,严格审核把关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
4.关于“乡村振兴工作浮于表面,存在明显短板”的整改情况
(1)关于“未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的整改情况
一是镇委书记已约谈分管班子成员,分管班子成员已约谈相关部门负责人,层层传导压力、严格落实责任。二是已重新修订《阳东区东城镇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改革实施方案》。三是报平、丹载和金村三条经济试点村已结合各村实际情况制定实施“一村一方案”。
(2)关于“对增加集体经济收入不够重视”的整改情况
一是镇委书记已约谈相关村党组织书记,压实促进村集体经济增收的责任。二是已对村干部开展培训,提高村干部对乡村振兴政策的认识,增强发展集体经济的能力,加快壮大村集体经济。三是分管班子成员、挂点班子成员及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深入研究、谋划,结合各村实际情况制定增加村集体收入实施方案,并积极推动实施。
(3)关于“‘河长制’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河长制巡查,2022年3月至2023年3月,镇、村两级巡河约1000次。二是镇政府积极配合区相关部门做好城区、工业园区污水管网设施建设工作,并加强农村生化池管护。三是已对黄泥塘桥断面附近的涉水企业进行排查,全力促进那邦河水质好转。
(二)关于“‘四风’问题禁而不止,为民服务意识不牢固”的整改情况
1.关于“财务监管不严格”的整改情况
一是已开展财经知识培训,组织财务部门工作人员对财经政策、财务制度等内容进行学习。二是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完善入账材料,进一步做好此类劳务派遣财务资料收集把关工作。
2.关于“个别村民小组长侵占集体资金长达10年,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整改情况
一是原涉事村民小组长已将侵占的集体资金和租金欠据转交给现任村民小组长保管,现任村民小组长在接收后已将款项存入该村民小组开设的公账。二是区监委已依法查处该涉事村民小组长,并移交有关司法机关。三是区监委派出东城监察组已下发监察建议书,进一步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和村民小组长监管。四是镇纪委已约谈该村党组织书记,并对该村“两委”干部开展集体谈话提醒。五是在全镇范围内举一反三,全面对村民小组换届未移交公账、公款私存、三资处置不合规等情况进行排查整改。
3.关于“镇领导带头搞‘特殊化’,不参加打卡考勤,多享餐费补贴”的整改情况
一是已将全体班子成员纳入打卡考勤范围内,带头遵守考勤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岗。二是自2022年3月开始,已将全体班子成员午餐补贴调整为与干部职工一样。
4.关于“长期占用下属公司车辆,规避公车管理”的整改情况
已于2022年8月13日印发通知,将车辆归还镇房地产开发公司管理,不再违规使用。
5.关于“民生实事决策不科学,为民服务思想不牢固”的整改情况
(1)关于“石仑村卫生站违规选址”的整改情况
已对石仑卫生站用地进行规划调整,拟将其调出基本农田保护区。目前,用地手续已报上级部门。
(2)关于“部分教学点布局不合理”的整改情况
已于2022年9月30日向阳东区教育局发出《关于申请进一步妥善安排东城镇石仑村、英村村教学点的函》,函请区教育局科学规划石仑村、英村教学点的安排。区教育局于2022年11月4日函复镇政府称,保留东城镇中心小学石仑教学点,并对东城镇第四小学英村教学点进行改扩建。
(3)关于“部分村道和村文化站改造工程项目半途而废”的整改情况
一是石仑村、端陶村公路“单改双”工程项目已于2022年10月开工,金村公路“单改双”工程项目因条件限制调整为金村道路硬底化工程,现已基本完工。二是始兴文化室已于2021年10月建成投入使用,端陶村、丹载村已争取到资金用于文化室升级改造,那味村、报头村将继续向有关单位申请项目资金,争取尽快动工。三是镇人大办今后将加强对镇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的前期调研,并强化对镇民生实事项目的督查管理。
(三)关于“基层党建不严不实,选人用人缺乏统筹谋划,落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有待加强”的整改情况
1.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关于“没有坚持领导领学带学督学”的整改情况
一是镇挂点班子成员均已到各自挂点村(社区)开展领学带学督学活动。二是镇党建办已制定领学带学督学工作计划,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挂点班子成员每年到挂点村(社区)开展党课不少于3次。
(2)关于“‘两新’组织未实现党组织全覆盖”的整改情况
一是已举办基层党建工作专题培训班,对《阳江市阳东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3)》等内容进行学习。二是已指导阳江市京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按程序按要求在京源城商圈中成立党支部。
(3)关于“个别社区办公‘寄人篱下’”的整改情况
福兴社区、官山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均已于2022年9月前搬迁至独立办公场所。
(4)关于“对镇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指导不够”的整改情况
分管班子成员已约谈机关各党支部书记,机关各党支部书记将在每年底向镇党委提交党建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并将机关党支部书记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范围。
2.关于“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工作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分管班子成员已约谈相关党支部书记,明确各支部书记任务清单和工作计划,要求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年度至少开展两次党课,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二是已举办基层党建工作专题培训班,组织党务工作者学习“三会一课”等相关内容。
(2)关于“组织生活会走过场”的整改情况
分管班子成员已约谈相关党支部书记,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支部组织生活会,认真做好会议前准备,认真开展自我批评和互相批评,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
(3)关于“镇领导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自觉”的整改情况
全体班子成员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和挂点村(社区)的组织生活。
3.关于“镇党委对选人用人缺乏统筹谋划,镇机关内设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干部配备严重滞后”的整改情况
一是已于2022年5月为镇机关内设机构配备5个正股级职位人员和1个副股级职位人员,又于2022年11月为镇机关内设机构配备8名副股级职位人员。二是下属事业单位正副职及其内设部门正副职已基本完成配备,已配备事业单位正职4人、副职10人、内设部门正副职24人。
4.关于“干部任用制度落实不到位,选拔任用干部把关不严”的整改情况
(1)关于“干部任前公示工作违规”的整改情况
一是已在2022年第二十一次党委(扩大)会议上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班子成员对选人用人工作规定的理解和掌握。二是分管班子成员已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强化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资料审核把关。三是已举办基层党建工作专题培训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对干部任前公示相关业务知识的认识。
(2)关于“违规破格提拔干部”的整改情况
一是已在2022年第二十一次党委(扩大)会议上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干部任免程序规定提拔干部。二是已举办基层党建工作专题培训班,学习《党政领导干部破格提拔和越级提拔实施办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提高相关工作人员对党员干部破格提拔相关业务知识的认识。三是严格审核拟破格提拔干部的资格条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审核程序。
(3)关于“违规返聘和借调工作人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分管班子成员已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二是严格规范返聘和借调流程,自2021年5月起不再返聘某同志从事城市管理工作,自2022年5月起不再借调某同志从事镇政府出纳工作。
5.关于“镇党委、镇政府对干部职工关心不够,未能改善干部职工工作和生活条件”的整改情况
(1)关于“未安排干部职工进行健康体检”的整改情况
已在2022年第二十次党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干部职工体检事项,干部职工自2022年11月3日至2022年12月31日按照每人200元的标准分批到阳东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220名干部职工到阳东区人民医院进行了体检。
(2)关于“镇机关内设机构均存在‘人多桌少’现象”的整改情况
已对各部门人员进行调配整合,并增设办公桌等,基本落实内设机构一人一桌。
(3)关于“干部职工就餐拥挤”的整改情况
一是已实行错峰用餐制度,分批次安排各个部门就餐。二是在饭堂接待间空闲时,开放给干部职工就餐,避免出现就餐拥挤的情况。
6.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有待加强”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不及时”的整改情况
一是已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二是已制定印发《关于落实东城镇直各部门和征地工作组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意见》。三是已于2022年3月14日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于2022年9月9日根据人事调整重新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关于“镇纪委‘三转’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落实“三转”工作,镇纪检监察办所有干部职工都专职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二是分管班子成员已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三是已在2022年第二十一次党委(扩大)会议上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四是已举办纪委工作条例学习培训班,对《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等内容进行学习。
(3)关于“对某村警示教育工作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镇纪委已对该村“两委”干部开展提醒谈话,进行以案示警,筑牢思想防线。二是镇纪委已确定一名镇纪委副书记担任该村片区监察员,定期到村开展警示教育、廉政宣传,并形成长效机制。
(四)关于“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关于“对政企分开问题整改不力”的整改情况
房地产开发公司已修改财务签批流程,在支付日常开支时,由公司法人代表签批,不再由镇相关领导签批,切实做到政企脱钩。
2.关于“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问题整改不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分管班子成员在2022年第二十次党委(扩大)会议上解读镇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清单,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一岗双责”意识,全面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已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三是分管班子成员已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四是已安排专人负责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并整理相关资料。
3.关于“对应收未收账款清理、追收问题整改不力”的整改情况
镇政府通过发送催收函等方式对应收账款进行追缴,现已追回个人借款15419.07元。
三、强化责任担当,巩固拓展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一)强化理论武装,进一步提高巡察整改政治认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对标对表、按时按质完成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做到问题真整改、责任真落实。
(二)聚焦整改实效,推动巡察整改任务落地生效。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抓好后续整改任务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长期推进的整改事项,严格按照整改措施要求做好跟踪督查,紧盯不放,持续用力,确保实效。对尚未完成整改的事项,加强跟踪督办,坚决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三)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以本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具体问题的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把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工作机制固化成制度,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管物,扎紧制度的篱笆。强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把整改成效充分体现在各项中心工作中,实现整改一点、规范一片、保障一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662-6611249;邮政地址:阳江市阳东区东城镇陶然一路63号;电子邮箱yd661124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