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阳江市代建项目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章来源: 阳江廉政网    发布时间:2021-10-11 09:59    点击:13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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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阳江市代建项目管理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 2020年11月5日至2021年1月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阳江市代建项目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3月1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代建项目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党组充分认识到市委对局党组开展巡察工作是对我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规党纪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对于我局这样一个新成立的单位,经过一次集中巡察,对我局坚定政治方向、政治立场,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理清工作思路、统筹代建工作、改进工作作风,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市委第二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问题和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后,我局于当天立即组织召开党组会并扩大至中层以上干部参加,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书记在会上强调要以“知耻而后勇”的决心,全面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并立即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党支部、工会有关同志为成员,统筹协调开展巡察整改落实工作。3月18日,局党组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传达学习市第二巡察组巡察市代建项目管理局党组反馈会精神暨整改落实动员大会,会议学习传达了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审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会议精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杨春涛同志的讲话精神,研究落实第二巡察组组长黄世锦同志的反馈意见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统一思想,统筹安排,全面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细。党组书记作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坚持以上率下,带头落实整改,充分发挥“头雁效应”,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督促班子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巡察整改工作,紧抓关键环节,紧盯重点问题,优化细化措施,共同推进整改。

(二)坚持问题导向,精心安排部署。为了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在起草巡察整改方案过程中,每位党组成员针对每个反馈问题逐个进行深入反思,剖析问题产生原因,并逐项制订整改措施和步骤。在充分征求班子成员、各科室和干部职工的意见后,严肃认真草拟了整改方案初稿。党组书记先后7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完善整改方案,逐条解剖整改措施,将整改任务逐一分解,建立“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建立跟踪督办机制,力求整改措施和方案结合工作实际,保证整改措施的可操作性和完成时限。经局党组认真研究,把巡察组反馈意见整理归纳为3个大方面51个具体问题,研究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108项,最终形成《阳江市代建项目管理局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并印发至各班子成员和各科室执行。同时制订了《巡察反馈意见分项整改台账》,真正做到整改一件、销号一件,不留死角,达到巡察整改工作闭环管理。

(三)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根源。5月31日,经过学习研讨、开展谈心谈话和准备查摆发言材料等会前充分准备,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邀请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派人参加。会上,党组成员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深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照自身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进行了查摆,对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剖析,同时提出整改措施,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党组书记作表态发言时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严肃认真落实巡察整改;二要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完成整改任务;三是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推动整改进程。

(四)注重建章立制,抓好整改落实。局党组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在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并加以解决,找准问题的“症结”,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巡察整改期间,我局补充制订制度和工作指引4项,修订完善制度和工作指引8项,废止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制度和文件16项。对修订完善的制度,召开会议进行集中学习,狠抓执行和落实,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

二、聚焦问题,扎实推动整改落实

经认真研究梳理,把巡察组反馈意见整理归纳为3个大方面51个具体问题,研究制定了相应整改措施108项。截至目前,已完成51个问题中的48个问题的整改落实,并长期推进。尚有江台路扩建项目房屋征收问题、代建项目建设资金上缴财政、债权处置等3个问题完成阶段性整改,目前正在采取强有力措施全力推进。

(一)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贯彻市委工作部署有差距”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态度不端,敷衍应付问题突出”的问题。

一是认真制定2021年党支部学习计划,扎实推进党员教育工作。二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党课、自学和集中学习等形式加强学习,要求学习要有记录,由支部纪律委员不定期进行检查。三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形式主义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四是进行整改专项谈话提醒,由分管副局长对相关工作人员以红脸出汗方式进行。五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人员在会上进行自我检讨。六是由支部纪律委员对上交的心得体会不定期进行抽查。七是党支部书记对党的基本知识掌握不够全面的两位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并要求两人分别在民主生活会或支部会上作自我检讨。八是要求全体党员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等党建平台,加强自主学习。九是由支部对全体党员进行一次“党的基本知识”书面考核,以考核结果作为我局年度评议优秀党员的依据之一。

2.关于“思想认识有偏差,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短板”的问题。

一是党组成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检讨。二是制定党组成员每年开展意识形态专题调研计划,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三是党组每半年对意识形态进行分析研判,按照市委要求,落实意识形态专项检查。四是在办公场所张贴意识形态方面的宣传内容。五是班子成员每年的述职述廉报告按《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完善意识形态工作的内容。

3.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党建工作部署不到位,政治站位不够高”的问题。

一是党组会、支委会专题学习传达了新一轮加强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并就我局新一轮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作了专题部署。二是今后党组和党支部的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报告,均要报告加强基层党建三年行动相关工作。三是针对《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对我市事业单位党组织任务作用的执行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进行专门部署,并按照文件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四是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工作条例》。

4.关于“党组的领导作用弱化,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局党组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全面修订完善了《中共阳江市代建项目管理局党组议事规则》和《中共阳江市代建项目管理局党组议事决策制度》,明确“三重一大”议事清单,建立起“三重一大”决策议事台账并按要求进行公示,凡是党组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要在三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报派驻纪检监察组备案及邀请纪检组派人参加。同时根据工作需要,明确召开党组会议可以邀请不是党组成员的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列席。二是由党组书记代表局党组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检讨。三是修订完善了《阳江市代建项目管理局代建项目工程变更指引(第二版)》,规范工程变更审批流程。四是党组会决定废止2018年12月17日印发的《关于阳江市代建项目管理局局务会议成员组成的通知》,调整为办公会议制度,明确办公会议的议事范围为:执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落实党组会决策事项,讨论决定党组会议事范围之外需要集体决策的事项。

 5.关于“对重点工作推进力度不够,履行职责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将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等事关社会安全稳定和谐重大问题的处置原则及应对措施的制订纳入修订后的《中共阳江市代建项目管理局党组议事规则》。二是2021年4月22日印发了《阳江市代建项目管理局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指引》,明确要求各项目部每天开展安全检查,法规技术科牵头每月组织工程科室对在建项目进行安全生产交叉检查,局党组每半年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形成长效机制。三是我局已提请市政府召开征地拆迁专题会议,江城区政府正在按市政府确定的补偿原则来开展群众工作,第三季度已取得实质性进展。四是市富源小区廉租房三期工程已完成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并于4月12日提交财政部门审核。新制订出台了《阳江市代建项目管理局代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指引》,对已竣工并完成工程结算的工程,严格按照《阳江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及时完成竣工决算编制工作。五是制定《阳江市代建项目管理局代建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指引》,并针对新制定的指引进行宣贯。六是横二路建设项目未能全线实行围挡问题已立行立改,城南中学扩建工程车行道未能全部硬底化问题整改后,该项目获得“阳江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七是强化对《阳江市代建项目管理局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细则》的执行力度,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就工地扬尘与诚信系统的联动,对不落实整改要求的,提请有关部门进行诚信扣分。

(二)关于“形式主义和慢作为、不作为问题时有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一是局主要负责人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检讨。二是在修订完善后的《阳江市代建项目管理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会议主持人末位表态发言,实行回避制度。三是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和新一轮加强基层党建三年行动方案,深入开展“党员亮身份、党群心连心”活动和“党员示范岗”、“党员突击队”等活动。成立“党员突击队”的两个项目初见成效,其中阳江应用型本科院校已于6月底交付使用,振兴路下穿隧道项目已恢复西平路通车。四是有关责任人员在支部会上作自我检讨。五是重新修订了党支部“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请示报告、民主评议党员等5项制度。六是明确要求有关工作总结和计划要提请党组会审议后再上报。七是由支部书记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八是《关于成立中共阳江市代建项目管理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的通知》拟稿人在支部会上作自我检讨。

2.关于“慢作为、不作为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一是由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谈话提醒,并由分管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检讨。二是已于2021年3月10日将工程账户财政预拨项目前期经费历年累积的银行存款利息一次性上缴财政国库。工程账户财政预拨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未上缴财政问题,目前7个项目已整改完成,3个项目部分完成,正在推进。原因是3个项目尚未完成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导致未能清退该项资金,待财政审核部门出具审核结果后逐项完成相关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清退工作。三是截至2020年9月30日工程账户“其他应收款”除施工企业工程款接收账户不能正常使用导致未能还款外,其余其他应收款已经收回。四是已在4楼过道制作党务政务公开栏,并按规定对党务、政务进行公示,如“三重一大”台账、“6.30”扶贫款收缴情况、党费收缴情况公示等。

3.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一是由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检讨,党组书记对分管副局长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党组会上明确对2020年及以后评选的年度先进单位不再发放奖品。三是对购买“七癌”商业保险等违规开支和工会组织干部职工秋游超标准等问题,已全额由所涉个人完成退款,立行立改。四是由分管工会的领导召集工会主席、副主席、委员等认真学习《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今后要求工会规范开支管理。

(三)关于“推进基层党建工作不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不到位”方面。

1.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基层党建工作差距明显”的问题

一是已按《阳江市直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计提2021年党建工作经费。二是支部书记对组织委员、宣传委员进行红脸出汗方式谈话提醒,时任会议记录员(宣传委员)在支部大会上作了自我检讨。三是党支部集中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支部组织委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检讨,并由支部书记对组织委员进行谈话提醒。四是在2021年及今后党支部计划中明确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全覆盖,2021年党支部谈心谈话已于3月开展。五是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检讨。六是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新一轮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创建模范党支部和党员评星定级等工作。七是结合新一轮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按市委要求规定开展模范党支部创建、党员评星定级工作,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作动员部署。全面规范我局党支部制度建设,完善后重新上墙。八是已对全局非党员青年干部进行全面摸查,做好台账。九是制订2021年发展党员计划,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储备工作。十是由支部副书记对相关预备党员进行谈话提醒,相关同志在支部会上作自我检讨。十一是今后每年要制定发展党员计划,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储备工作。十二是两名少交党费同志已分别自愿补缴少交纳的党费,建立人事和党务联动机制,一旦党员工资有变动,由负责人事的同志及时知会党务干部。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流于形式,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党组成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在会上作自我检讨。二是民主生活会后做好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说明情况,并提出整改时间表。三是局党组高度重视中层副职配备问题,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工作思路逐步配齐中层副职干部。按照干部考察程序,已任命工程建设管理三科副科长一名和办公室副主任一名。四是已制订2021年干部培训计划,将视疫情的控制情况再作安排。五是局党组今后严格按照修订完善的《中共阳江市代建项目管理局党组议事规则》,明确专人做好党组会议记录。

3.关于“制度意识不强,干部管理工作不规范甚至违规”的问题

一是党组书记对分管副局长进行谈话提醒。二是2020年6月的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已及时报备,涉及班子分工调整事项今后严格按有关文件精神及时报备。三是今后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组会讨论人事任免事项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四是相关人员在支部会上作自我检讨。五是今后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阳江市干部选拔任用政治表现考察实施细则》的要求,严格执行报备制度。六是局党组已讨论酝酿中层副职干部人选,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工作思路逐步配齐中层副职干部。七是废止《关于印发<阳江市代建项目管理局选人用人和干部监督工作制度>的通知》(阳代建党组[2019]5号),今后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八是经党组会研究决定,财会科科长负责该科全面工作,财会科副科长协助科长做好财务文书审核工作。因党建工作需要,财会科科长发挥传帮带作用,指导党务工作人员做好党建和人事工作。九是党组书记对会议记录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并由记录员在支部大会上作自我检讨。十是相关人员在支部大会上做自我检讨,今后提拔干部时,严格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提前征求纪检组意见。十一是收集2018年9月和11月提拔干部的《计生审核表》归档,明确今后的任职文件落款时间为党组会通过时间,印发时间为公示后时间。十二是针对发放编外人员工资问题,经与市委编办、市委巡察办反复沟通,局党组拟暂缓按劳务派遣形式完善技术人员的聘用工作,待我市实行“员额制”后再按规定执行。十三是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管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阳组通〔2017〕46号)文件要求,已于5月11日向市公安局完善我局在编人员的出入境报备,并在党组会上明确办公室指定专人对干部出入境证件进行管理。

4.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够严实,审计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审计整改涉及的事项,我局均采取法律途径解决,部分已经判决后整改完毕,部分正等待法院判决。二是已于4月20日成立我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并于党组会上对党风廉政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4月20日印发了《阳江市代建项目管理局代建项目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发至局内人手一本,规范执行。三是局党组成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检讨,并对分管科室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8个科室负责同志分别进行书面检讨。开展2021年谈话提醒全覆盖工作,由办公室跟踪落实,今后每年都要做好谈话提醒工作。四是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在2021年谈话提醒计划中对相关人员进行专门谈话提醒。五是谈话记录有雷同的同志作书面自我检讨。

三、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整改成果

通过巡察期间边巡边改和巡察反馈后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市代建项目管理局党组和全体干部职工在思想上受到了深刻警醒、在精神上补足了“钙”、在工作上得到了鞭策鼓励,但我们明白,现阶段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初步的,个别问题由于客观原因还没有整改完成,同时对已经完成的整改问题接下来的持续巩固任务依然很重。下一步,市代建局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坚持不懈抓好继续整改工作,直到所有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以扎实的整改成效和良好的工作成绩来体现巡察整改成果,真正做到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

一是继续强化整改,对于仍在持续推进的整改任务,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以高标准、严要求全面落实整改任务,对于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自查,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于需要巩固强化、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之以恒,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

二是注重成果运用,强化政治理论武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班子领学、全员共学、个人自学,专家助学等形式,规范理论中心组学习,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做到学思用统一、知信行贯通。

三是压实政治责任,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推进从严治党。深入学习党章,践行党章,从严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解落实机制,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按照新一轮加强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强化支部建设,增强党支部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向心力。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有效运用廉政谈话提醒、谈心谈话,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党纪为准绳,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违纪行为,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

四是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并狠抓执行和落实,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662-3422678,通讯地址:阳江市江城区漠江路139号四楼(邮编529500),电子邮箱:yj3433016@163.com。

 

 

                                                        中共阳江市代建项目管理局党组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