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6个巡察组分别向市财政局党组等18个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八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情况。市委、市政府领导,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分别参加反馈会议,传达市委书记卢一先在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本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对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提出要求。现将巡察反馈的问题摘要登载如下。
市财政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履职尽责不够有力;资金管理不作为,对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对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不够重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短板,以领导签批形式代替党组会议决策,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到位。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对主责主业的重要文件学习贯彻不到位,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11个下属单位没有结合实际制订本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下属单位大宗物资采购监管不力,下属单位违规发放高温补贴、违规支付工程款、重大事项没有上报局党组会研究、违规挤占业主项目资金利息;个别干部违规报销差旅费,违规转嫁伙食补贴,党组织建设薄弱,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因私出国(境)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意识形态工作不扎实,风险防范意识不强;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四好农村路”建设有待提升;履职尽责不到位,项目未批先建,存在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不力,处罚标准执行不严;对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监管粗放,多计项目工程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仍然存在;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议事决策不严谨,干部队伍管理不严格,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不力。
市水务局党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兴水等重要论述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不力,履行职能责任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存在违规出租鱼塘、土地及对违规建房监管不到位等失职渎职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突出,挪用专项资金,违反政府采购管理规定;发展党员、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流于形式,因私出国(境)监管不到位。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落实上级重要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重要项目推进慢作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涉农资金项目审核把关不严,对直属单位资金使用缺乏监管,公务车辆使用不规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谨,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不全面,履行职能责任有差距,意识形态工作不力,个别决策擅作主张;存在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作风,对困难退役军人临时救助审批把关失责,专项资金使用不作为慢作为,“一把手”违规直接分管财务,对大宗物资采购监管不力;党务政务公开不作为,“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落实巡察整改不到位。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传达学习本系统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及时,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不扎实,对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挤占专项资金,违规报销下乡补助和差旅费,个别干部职工虚报差旅补助;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对党组织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到位;巡察整改不及时。
市审计局党组:个别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部署,主要领导直接分管财务工作,履行职责乱作为和不作为时有发生;变相发放通讯补贴,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挪用审计专项资金,对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对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不够重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发展党员程序违规,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以领导签批形式代替党组会议决策,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落实巡察整改不到位。
市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不扎实,履职尽责有欠缺,推进统计执法工作乏力;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参谋作用发挥不充分,分析研判数据能力有待提升;担当作为精神不足,统计数据修正前后差异大;租车管理存在漏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依然存在;党建工作不扎实,议事决策走形式,选人用人不规范,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不严。
市医保局党组:政治意识不够强,学习贯彻上级制度不及时,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落实上级工作安排不力,医保系统重大风险防范机制缺失;未依法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进行处理,追缴违法违规费用不及时,个别便民项目未能落到实处;党的领导作用弱化,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短板,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
市金融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推动支持小微企业融资专项资金工作不够有力;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非党员从事党务工作,局党支部换届工作程序违规,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以领导签批形式代替党组会议决策,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长期借调金融企业工作人员;落实巡察整改不到位。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不到位,落实上级工作安排有短板,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不扎实,推动市政府重点项目、民生实事项目建设力度较弱;为民服务意识不牢固,行政执法不作为,擅改项目招标形式,违规发放加班补助,个别工程项目监管缺失;党的领导作用弱化,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因私出国(境)管理缺失。
市信访局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重复信访专项治理工作不够深入;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挪用专项经费、违规使用工会经费;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因私出国(境)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
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对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资金监管宽松软,挪用专项资金,公车使用存在廉政风险;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管党治党不够严实,选人用人和干部日常教育监管存在薄弱环节。
团市委: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重要文件精神不到位,对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超标准报销差旅伙食补助,拆分工程采购项目,挤占项目资金;党组织建设薄弱,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到位;落实巡察整改不力。
市社科联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部署不到位、机制不完善、制度执行不到位;挤占挪用专项经费,超标准支付课题经费,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党支部未按期进行换届,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不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不认真,执行任职试用期制度不严格。
市侨联党组:理论学习不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履行职能职责力度不够;开支监管责任缺失,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议事不规范,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严格,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到位;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力。
市残联党组:履行职能责任有差距,意识形态工作不力;为民服务、担当尽责存在差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突出,专项资金使用不作为乱作为;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流于形式,“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长期不发展党员,对下属协会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疏于管理,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因私出国(境)监管缺失;落实巡察整改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