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阳春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章来源: 阳江廉政网    发布时间:2026-07-17 15:10    点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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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阳江市委统一部署,202556日至814日,中共阳江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阳春市公安局委员会开展了八届市委第七轮巡察,2025101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阳春市公安局党委专题研究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整改举措和完成时限。严格落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构建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落实的工作格局,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任务有序落地。

二是完善督导机制,严把整改质效。集中整改阶段,局党委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工作机制,开展全过程、全链条督导,定期研判整改进度,及时纠偏推进滞后、落实不力等问题。同步推进市委书记讲话点人点事重点事项整改,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打折扣。

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化整改实效。局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深入查摆不足、剖析根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将查摆问题和意见建议转化为履职尽责、推动公安工作发展的实际行动。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加强政治学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一是在党委会上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在读英烈子女重要回信精神及“两个维护”相关制度文件,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二是组织政工人员开展优抚慰问制度学习培训,常态化开展走访慰问。202510月以来累计开展节日慰问活动2场次、日常慰问69次,覆盖干部职工及家属222人,切实传递组织关怀。

2.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一是研究制定《中共阳春市公安局委员会“第一议题”制度实施细则》,明确“第一议题”要求并严格落实。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巡察整改以来,召开党委(扩大)会议41次,全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要求,应学尽学。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一是压实阵地管理。组织舆情岗位人员加强理论学习,全面排查清理已落马干部宣传报道193篇;强化宣传阵地管理责任,加强阵地风险排查,累计检查31个单位,督促6个单位完成14处宣传栏整改,实现宣传阵地规范化管理。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年度重点议事内容,每年专题研究不少于2次,并按要求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送工作情况。三是由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开展谈话提醒,同时实行材料两级审核机制,扭转重业务、轻思想的工作倾向。四是制定班子成员年度调研清单,量化意识形态工作调研部署指标。

4.忠实履行职能责任。一是严格落实上级改革部署,推进派出所“两队一室”改革。二是全力纵深推进禁毒攻坚工作,严厉打击各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强化综合治理力度,抓实抓细各项禁毒基础管控措施和加强毒品预防教育宣传工作,持续巩固提升治理成效。当前,我市毒品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整体毒情形势平稳可控、持续向好。

5.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工作。一是规范敲诈勒索类案件接报案程序,为案件侦破提供条件。二是强化涉诈要素管控,依法严厉打击实施敲诈犯罪活动黑恶势力组织。三是成立专案攻坚专班,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全面提升案件侦办质效。

6.加大重大项目建设监管。一是局党委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明确项目验收标准与时限,持续推进项目验收工作。二是修订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试行)》,将工程项目纳入核心决策范畴,明确项目决策程序和管理要求。

(二)关于管党治警,纪律建设方面

1.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一是印发《阳春市公安局党委2025年度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重点任务安排》,明确工作责任。二是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违纪违法的工作人员及相关单位领导进行追责处理。三是规范干部任前廉政审查与谈话,巡察整改工作以来累计开展廉政集体谈话会议5次,实施干部轮岗交流9批次,动态防控岗位风险。四是组织召开全局警示教育大会,依托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效果,筑牢纪律防线。

2.纠治形式主义作风。一是召开党委会加强对《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的学习,明确民主生活会的准则和规范。局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开展谈话提醒,明确述职报告、民主生活会材料撰写标准。二是健全材料审核把关机制,加强对工作材料撰写的监督指导,杜绝各类工作总结流于形式。三是对工作总结流于形式的2个单位进行提醒谈话,要求材料真实反映工作实绩、体现工作特色,杜绝敷衍应付、照搬照抄等行为。

3.整治“庸懒散慢拖”不良风气。一是加强纪律作风专题教育整顿,出台作风与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开展数字督察和现场督察12次,严格规范内部管理。二是从严纠治作风问题,对存在“庸懒散慢拖”问题苗头的民辅警及相关单位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加强公安队伍作风建设。三是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认真核查核实并答复群众投诉举报。

4.规范文明执法。一是开展作风与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将文明执法纳入日常督察重点,及时纠正执法不规范问题,对存在执法不文明行为民警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加强案件把关,依托“日监测、周通报”机制强化执法监督。三是组织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安排全局办案民警参加公安部“法治讲堂”,全面提升队伍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

5.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是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及公务接待、厉行节约等制度文件精神,筑牢廉洁节约工作底线。二是全力清缴违规发放的子女奖学金、超标准餐费、无公函接待餐费及个人承担部分饭堂伙食费并上缴国库。三是修订《阳春市公安局公务接待管理暂行规定》《阳春市公安局警务保障管理办法》,强化制度管理。

6.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一是全面清查涉案财物、取保候审保证金,依法依规进行处置。由于涉案财物处置需履行评估、公示、拍卖、报废等法定程序,目前仍有部分涉案财物处置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后续我局将持续跟踪督办。二是约谈整改拖车公司,全面排查违规收费情况,坚决杜绝违规收费现象再次发生。

7.规范加强内部管理。一是组织学习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一车一卡”制度,规范车辆使用管理。二是完善食堂管理制度,启用智慧食堂系统,采取据实报餐、充值收费模式,推动后勤管理标准化。

(三)关于抓实党建工作,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强化党委监督。一是制定印发《中共阳春市公安局委员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试行)》,明确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党委集体研究,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二是组织学习“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相关规定,准确把握大额资金使用决策程序与监督要求。

2.规范发展党员全流程工作。一是压实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对相关党支部书记开展提醒谈话并将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工作纳入年度政治评议考核,同时动员符合条件人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二是依规重新认定4名提前转正人员的中共党员身份,组织各支部书记参加市直机关党支部书记培训班,提升理论知识水平和实务操作能力。三是对入党材料表述不当的党员开展提醒谈话,同时明确发展党员材料分级审核流程,保障入党材料质量。四是严控党员发展时限要求,组织党支部学习发展党员全流程规范,杜绝超时限审批问题。五是规范党员发展审议表决,制定发展党员流程图并严格贯彻落实,确保发展党员工作全程规范有序。

3.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是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树牢程序意识、规范意识。二是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厘清分析研判、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和任职的先后次序,依规按序推进干部选任工作。三是压实廉政准入关口,将廉政意见“双签字”嵌入职级职务晋升必经流程,筑牢干部选任廉政防线。

4.统筹推进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组织学习干部轮岗交流相关规定。巡察整改以来,制定干部轮岗交流方案,完成295名干部轮岗交流工作,防范廉政风险。二是全面梳理人岗分离情况,安排相关人员归建原单位工作,严格把关调度警力口径,杜绝人岗分离现象。

5.加强对干部因私出国(境)的监督管理。一是组织全局民警学习《阳春市公安局民警出国(境)暂行管理规定》,明确证件使用、出国(境)报备相关要求。二是强化因私出国(境)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做到严格审批、及时提醒,实现全闭环管理。

6.依规开展公务员考核工作。一是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二是全面梳理2007年以来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年度的考核评定等次情况,对复查中发现不符合考核规定的47名人员重新考核。

7.严格规范辅警招聘工作。一是组织人事干部学习辅警招聘管理相关制度规定,强化招聘工作规范意识。二是健全招聘审批机制,细化完善招聘审批流程,主动对接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工作,严格落实审批程序及公开招录要求。三是重新修订《阳春市辅警管理制度》,并严格对照制度及招聘公告内容对新招聘辅警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8.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一是对落实制度不力的党支部书记开展提醒谈话,由党支部向党委作书面检讨。二是“三会一课”纳入年度政治工作考核,定期开展党建工作检查,规范组织生活。

9.全面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一是按照程序将已调整岗位的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到所在单位,并按程序重新认定1名异地入党同志党员身份。二是建立“支部申报—党委审核—跟踪反馈”闭环流程,明确15个工作日内办结转接手续。三是规范党员档案接收流程,20256月以来,按规定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调入48人、调出22人。

(四)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方面

1.压实债权清理责任。一是成立债权清理小组,全面梳理历史往来款项,综合采取书面函告、依法提起诉讼等方式全力清收欠款。20264月已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并密切跟进案件办理。二是完善单位借款审批、归还、核销制度,从严管控借款事项。

2.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财务、公务接待相关法规制度,要求财务人员、分管财务领导把好审核关,规范公务接待管理,确保公务接待工作依法依规。二是追缴相关部门超标准接待费上缴国库,坚决杜绝超标准、超范围接待。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用力,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完成整改事项常态化开展“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对取得阶段性整改成效的2个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确保全部整改到位。

(二)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坚持巡察整改与标本兼治有机统一,既抓实“当下改”的具体举措,又完善“长久立”的制度体系,从根源上防范问题反弹回潮,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三)转化成果,推动高质量发展。以巡察整改为强大动力,坚持整改落实与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为阳春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662-7760893;邮政信箱:阳春市春城街道阳春大道北178,邮政编码:529600;电子邮箱:ycga7720781@163.com

 

 

                                                            中共阳春市公安局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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