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5月6日至8月14日,中共阳江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第八届市委第七轮巡察,2025年10月1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江城区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严肃对待。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党组会议,原文传达反馈意见,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坚持院党组主体责任,坚持“一把手”负总责,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研究制定《中共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建立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党组书记对重点难点问题带头推动整改,其他党组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形成“党组统一领导、书记牵头抓总、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部门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
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对重难点问题直接牵头领办、靠前指挥、一抓到底。坚持全程跟踪、动态管理,严把整改质量关。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履行意识形态、审判主责主业工作方面
1.“第一议题”制度落实。制定《中共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进一步规范“第一议题”制度的办法》、《中共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严格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确保“逢开必学”。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一是印发《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关于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党组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二是制定《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方案(修订)》及《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2026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规定每年第一季度内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党组成员保质保量完成意识形态工作调研报告,所有班子成员均要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安排政治部专人专职负责政治轮训,严抓会风会纪、参训考勤,严格把控请假审批。四是严格做好涉密人员审查工作,组织干警学习保密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提高干警的保密意识和能力。建立严格的日常检查与记录制度,持续完善资产动态管理,及时更新设备登记台账。在网络边界部署防护设备,防止因外部攻击导致的网络安全事件。
3.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定《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宣传阵地建设与管理办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定期对宣传栏、党务公开栏和官方网站进行维护更新。
4.落实司法体制改革。一是合理确定庭长每年独立承办和参与审理案件的数量要求,并在办公办案系统公开。二是加大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截止2025年12月31日,我院小额程序适用率68.5%。三是严格落实9个月以上不足一年的积案预警监管机制,开展预警督办,并限期结案。四是加大对欠薪案件的执行工作力度,对涉欠薪案件做到优先执行,穷尽执行措施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5.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司法服务能力。一是对涉企案件开通绿色通道,运用高效审理方式实现简案快办,加大先行调解力度,依托智慧法院系统节省当事人诉讼成本。二是严格依法规范立案与调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依法规范民事案件立案与调解工作的意见》精神。三是加大民事案件先行调解工作力度,截止2025年12月31日,我院民事调解撤诉率为48.31%,已完成上级法院的民事调解撤诉率要求。
6.涉黑案件财产处置。一是组织院党组与院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领导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重要指示精神,召开2025年度专题研究扫黑除恶党组会议,听取关于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的汇报,研判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形势,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安排专人负责待执行涉黑恶案件财产的处置,并借助公安机关、监狱、辖区基层组织的力量强化执行,同时促使被执行人家属代为履行义务。
(二)关于履行职责、群众利益方面
1.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中共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组织院党组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派驻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加强与派驻纪检组的沟通协调,派驻纪检组科学安排工作日程,积极出席党组会。
3.队伍监督管理、抓早抓小工作。一是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受处分的党员均已在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作说明和检讨。二是由政治部对违反考勤纪律的干警进行谈话提醒。三是加强对任职回避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及时更新干警亲属从事律师工作的信息台账和任职回避人员信息台账。
4.执行案款管理工作。一是建立起执行案款管理长效机制,设立案款清理专班,制定执行案款清理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一案一账号”管理规定。二是由案件原承办人与现对接执行法官共同清理未发放执行案款。执行局、综合办、督察室三部门每月进行对账、核账,保证执行局与综合办两部门的收支案款一致。
5.诉讼费管理。建立诉讼费管理长效机制,运用“一张网”系统对诉讼费收退进行管理,建立《应退未退案件台账》,安排专人管理,实行“一案一策、销号管理”。
6.不明案款管理。执行局与财务部门互相配合查明不明款项的来源,核查案款来源和案件情况,对于核查清楚的“不明款项”,做到应发尽发。
7.司法作风和纪律意识。一是召开廉政警示教育大会,强化纪律作风、规范审判执行工作,以常态化监督倒逼作风转变,确保审判执行工作依法、公正、高效。二是将庭审规范纳入审务督察,每月对庭审司法作风进行督察,将法官职业素养纳入每年培训计划,制定年度案件质量评查方案,成立评查领导小组、规范评查流程,对照上级法院案件质量评查要求,对相关案件进行评查。
8.审判法庭新建项目配套工程采购方式。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二是成立工程建设项目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
9.清退移动通讯流量套餐。一是组织全体干警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二是要求使用过该套餐的所有干警退还套餐全部金额。
10.财务报销。对被错误归档的票据,现已重新归位并装订;对误操作形成的错款,现已经完成款项调整。
(三)关于党建工作以及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党组议事决策。严格贯彻落实党组议事决策规范,保证“三重一大”事项经党组会讨论。
2.党组织制度执行。一是明确各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细化党建工作职责清单,推进“三会一课”常态化,严格按照党章党规、本院机关党委的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学习手册要求,确保组织生活会规范有序开展。二是制定《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宣传阵地建设与管理办法》,安排专人专职负责党务公开栏。
3.党组会议记录。组织党组会议记录人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相关文件,提高工作责任意识。
4.回避制度执行。党组会专题学习《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熟悉干部任免、考核奖惩、等次评定等具体政策细则。
5.选拔任用干部。进一步规范选拔任用干部议事程序,坚持“一事一议”。
6.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选优配强部门副职,按规定调整相关部门副职的岗位。
7.干警因私出国(境)管理。一是制定《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从严审批因私出国(境)申请。将全体干警身份信息提交出入境管理部门进行全面登记备案,全面核查登记备案情况。二是召开廉政警示教育大会,结合典型案例以案为鉴、以案示警。
(四)关于落实巡察整改方面
落实2019年巡察整改。一是制定《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方案(修订)》,规定党组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每季度不少于1次。二是制定《中共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会议签到,要求会议记录真实、准确、完整,对审议事项逐一发表意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提高政治站位,在思想淬炼上持续加力。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持续抓好整改和成果运用,持续推动巡察整改向纵深推进。
2.紧盯清零目标,在问题销号上持续加压。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对未完成的整改任务进一步细化阶段性目标任务,高标准严要求推进整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加强动态跟踪管理。
3.健全长效机制,在系统治理上持续深入。聚焦巡察反馈的制度短板和风险漏洞,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职,推动整改成果制度化、规范化。
4.深化成果转化,在融合发展上持续增效。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履行新时代政法工作职责使命紧密结合,将整改过程中形成的严实作风和有效机制,积极运用于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深化社会治理、保障公平正义、服务发展大局等各项工作中,以江城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效,全面检验巡察整改工作的最终结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662-3100221;邮政信箱:阳江市江城区光阳街2号,邮政编码:529500;电子邮箱:yjjcfy@163.com。
中共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党组
2026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