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下旬至12月上旬,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科技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1月13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科技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市科技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把握整改要求。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深入研究分析巡察反馈意见,确保完整准确把握整改要求,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二是成立领导小组,抓实抓细问题整改。成立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三是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局党组对巡察反馈问题逐个分析讨论,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责任,认真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形成了整改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切实做到了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保障机制到位。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查落实。局党组坚持直面问题,不回避、不推诿,不讲条件、不打折扣。高质量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对照检查,对抓好巡察整改落实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整改落实情况,坚持以清单制、销号制整改方式推进每项任务落实落细落地。强化整改督查问责,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督促科室(单位)狠抓整改进度,落实整改措施。针对超标准报销差旅费、个别科技项目验收结题不规范、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不严格等问题,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要求进一步提高做好新时代党建、选人用人等工作思想认识,要求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理念,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认真学习业务、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做好工作,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7场次,制定完善制度5项。
主要负责同志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端正态度扛起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本轮巡察工作的总体要求,充分认识抓好巡察整改是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对巡察指出问题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牵头制定整改方案。担任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动担当作为抓落实,带头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组织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改方案,牵头制定整改台账。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入对照检查自我剖析,深刻反思问题根源,坚持把自我摆进去,把责任担起来。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责任,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三是加强督促提醒,全力推进整改落实。统筹巡察整改工作进度,亲自督查督办,跟踪问效,督促提醒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整改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各项重点工作落实,促进局机关党的建设和科技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一是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二是开展“每周一学”,组织专题学习,完成对2019年至2021年6月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系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三是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系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定期在党组会安排专题学习活动,持之以恒促使形成长效化学习机制。
2.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抓实科技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工作。一是切实履行过紧日子的预算编制原则,先有项目、后排预算,防止资金沉淀在部门。二是与金融机构建立政银合作机制,2022年面向6个县区的重点企业分别组织3场科技型企业融资服务政策推介会,针对性推送科技金融政策。三是2023年上半年继续联合科技金融服务机构向高企、科技型中小企业上门、多媒体或组织会议等多种形式推送专属融资服务(“广东科企支持贷”)等科技金融政策2场次,为企业提供更切合实际的金融支持。四是2023年4月市高企协会与中国工商银行阳江分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将授予高新技术企业100亿元的意向性授信总额度,为会员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与管理。
3.落实落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举办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辅导报告会,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辅导,学习意识形态相关制度规定。二是制定2023年意识形态调研计划,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局领导班子成员已按计划分别到各服务企业和科研机构等开展了意识形态专题调研和实践活动。三是严格执行每季度开展1次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工作。2023年2月9日、5月6日已通过党组会开展了2次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工作。四是召开2022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体党组成员按规定在会上报告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4.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年年初根据市委宣传部印发的学习任务及时制定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按计划定期开展学习,确保当年度重点专题学习全部落实到位。2022年底已完成当年度理论学中心组学习计划全部专题学习内容共18项。2023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共安排16项学习内容,目前已完成9项。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5.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是严格差旅费支出。修订《阳江市科学技术局差旅费管理办法》,不断完善我局财务管理制度;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关于调整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住宿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等文件法规,熟悉市直单位差旅费报销标准,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相关出差人员已将多报销的差旅费用退回财政国库。二是严格讲课费支出。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制定培训费管理办法,规范今后培训活动费用开支;组织中心财务人员参加培训费管理办法学习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与授课老师沟通,退回超标准支付的讲课费用。三是严格帮扶慰问金发放。局党组集体学习审计法等相关规定,提高规范财务支出的责任意识;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要求严格履行审核把关责任;与帮扶单位沟通,传达巡察整改要求,组织清退超范围发放的慰问金。四是严格按标准购置运动会服装。对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严格履行审核把关责任;局机关及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相关人员已将超标准金额退回财政国库;向各个参与单位通报了巡察反馈情况,并与各单位协商党员领导干部带头退回超标准费用;组织财务人员系统学习了《转发广东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等文件,并在局党组会上集中学习了《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严格按照该实施细则安排支出。
6.尽责尽责做好科技项目立项审批。一是对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严格履行科技项目立项审批审核把关责任。二是举办2023年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管理和过程管理培训班,进一步规范我市科技计划项目形式审查、立项程序、项目过程监督等立项管理和过程管理工作。三是印发《阳江市科技计划项目形式审查实施细则》《阳江市科技局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规程(试行)》,制定形式审查具体操作规程,明确审查内容和标准,完善立项审批管理流程,明确各环节责任分工。四是建设科技项目信息化管理系统,通过系统对项目申报材料相关内容与往年立项项目进行重复内容和重复比例自动检查,该系统于1月19日启动运行,并通过该系统完成了2023年省科技创新专项项目、合金材料与五金刀剪重点产业人才振兴计划项目形式审查查重工作。
7.抓好科技项目审核把关和监管工作。一是对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严格履行科技项目审核把关和监管责任。二是局领导带队到所涉项目设备研发厂家实地调查了解项目设备研发过程有关情况,并形成专题报告。三是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管力度,印发项目中期检查通知,进一步强化中期绩效检查和中期财务审计,在项目实施周期内及时跟进、指导、督促项目承担单位依法依规使用项目资金。四是强化项目验收的财务审计等环节,督促专家组对资金支出的关联性、真实性严格把关。五是举办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管理和过程管理培训班,进一步规范科技计划项目项目过程监督、管理工作。六是组织学习《广东省科研诚信的管理办法(试行)》,并严格按要求执行,对存在科技项目相关失信行为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诚信管理。
8.规范科技项目验收结题。一是对相关科室业务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严格履行项目验收审核把关责任。二是严格按照《阳江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在阳江市科技咨询专家库中抽取项目所属专业领域的专家。三是制定《阳江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一步规范专家的选取和使用。
9.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要求,凡是“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必须按要求以书面形式报告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邀请派驻机构派员列席监督,并做好会议记录相关工作,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决策程序。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0.领导干部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一是局党组会上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制度,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二是“一把手”带头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2021年7月21日、2023年3月8日局主要负责同志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2022年度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1.着力抓好党支部建设。一是局党总支下属省实验室党支部于2023年2月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了支部书记,并已报市直工委批复同意;3月开展了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二是定期对下属党支部建设开展监督,加强对组织生活指导,确保各党支部按要求开展“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三是举办基层党建党务工作培训班,加强党总支下属党支部党建干部业务能力培训,提高党建业务水平。
12.规范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一是对各支部书记进行集体谈话提醒,要求对发展党员工作各项流程严格核查,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规程,开展集体讨论时严格按要求做好会议记录,确保严格按流程、按规定发展党员。二是局机关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本年度发展党员问题,强调一定要严格按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各项工作。三是加强党务干部业务培训。通过工作培训班、党组会学习、党支部会学习等形式,组织党务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相关文件制度,确保发展党员过程中公示、表决流程符合规定。四是举办基层党建党务工作培训班,提高党支部支委及党务干部党务工作水平。五是针对发展党员有关问题与市直工委组织科沟通,在市直工委的指导下完成整改。
13.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一是规范选拔任用程序。加强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文件制度,对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需经党组会集体研究讨论事项严格按规范召开党组会议。二是按规定征求廉政意见。在职务提拔、职级晋升工作中,严格按要求做好任前向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廉政意见工作。对未收到廉政意见回复的,一律不能上党组会议研究。三是按规定征求计生意见。在职务提拔、职级晋升工作中,严格按要求做好任前征求计生意见工作。四是规范做好干部任前公示。加强组工干部业务培训,对公示工作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干部任前公示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相关要求。
14.坚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各党组成员分工到人、责任到人,自2023年起每年度至少召开1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强调一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在忠诚捍卫“两个确立”上持续用力;二要凝心聚力强基固本,在提高全面从严治党质量上持续用力;三要坚持不懈改进作风,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理念;四要不折不扣抓好整改,对巡察组反馈意见,对照清单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15.增强谈话提醒针对性。一是结合巡察指出问题开展专题谈话提醒。二是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对科室负责人分别开展了谈话提醒,谈话内容与具体工作、具体问题紧密结合,使谈话提醒工作真正起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提醒效果。
(四)关于落实上轮巡察整改责任方面
16.深入开展科技专项经费管理问题整改。一是对相关科室及下属单位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严格履行科技专项经费管理审核把关责任。二是进一步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上半年组织开展1次财务检查行动,指导企业按照《阳江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规范使用项目资金。三是市生产力促进中心3月底已完成对2019年实施的某项目经费超出开支范围部分资金按合同预算规范调整及整改,该项目合同书任务已完成,准备申请结题验收。四是“举一反三”对项目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方面的定期跟踪、中期检查,并进一步强化项目验收环节的经费审计。五是举办了2023年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管理和过程管理培训班,以及举办培训费管理办法学习培训,加强业务能力培训。六是针对某公司承担项目存在问题,分别于3月11日、4月6日组织整改落实工作会议,安排专家指导、服务项目建设。企业对该存在问题积极整改,现已整改完成。
17.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一是对下属党支部书记开展集体谈话提醒,要求支部书记深刻反省,将巡察指出问题纳入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重要内容,传导责任压力。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督促机关党支部严格按要求开展“三会一课”,要求各支部制定年度“三会一课”计划,严格落实每月召开1次支委会要求;加强对退休支部监督指导,定期监督指导退休支部规范开展“三会一课”,要求做好会议记录工作,做到专人记录,逢会必记录,到会必签到。目前已召开本年度党总支部支委会8次、机关支部支委会8次。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一)进一步补齐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短板
一是切实落实高企奖补政策,提高企业申报积极性。二是加强各县(市、区)高企工作业务指导,压实各县(市、区)主体责任。2023年4月、8月召开了2次全市高企工作推进会议,督促各县(市、区)按时保质完成高企发展目标。三是加强企业高企申报的指导服务,切实解决企业申报的痛点难点,提高申报通过率。四是加强高企后备库建设,壮大高企后备队。积极开展高新技术企业摸排工作,制定高企培育目标名单,力争2023年培育高企60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30家。五是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做好调查摸底,联合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深入企业实地调研,确保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应报尽报,现已完成高企培育目标68家。开展专题培训,分别指导江城、阳西、高新区举办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培训会,并举办2023年省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团阳江企业(线上)专场活动。发动企业申报,2023年第一、二批共41家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二)持续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
一是通过加快推动各县(市、区)孵化载体建设、组织孵化载体管理运营人员参加培训、引导孵化载体规范运营等举措提高孵化载体的运营实力和竞争能力。二是强化孵化育成体系建设。到阳春高新区召开阳春高新区建设工作会议,引导阳春创新创业众创空间等孵化载体进一步提升建设水平。三是推进县区孵化载体均衡发展。到阳西高新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调研,进一步了解阳西孵化载体2023年规划工作,目前该孵化器已挂牌运营。陪同广东省科学学与科技管理研究会专家组到阳春、阳西孵化载体开展高质量发展赋能行调研活动,帮助企业梳理和明确未来的发展方向和思路。赴省孵化器协会、汕尾创新岛(深圳)、亿天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大学城智慧谷·元宇宙科幻产业园等地方开展调研,围绕入驻企业及团队、人才引进等情况进行交流研讨。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学习,持续提高做好巡察整改思想认识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精神,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科技创新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将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重大政治任务,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不折不扣落实整改。
(二)健全机制,确保巡察整改扎实有效
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持续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对已经建立的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力,对制度尚不完善的,深化研讨、把握关键、抓好制度建设。进一步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局党组定期对照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调度进展情况,逐项督促落实,党组同志抓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情况纳入述责述廉和年度民主生活会内容。
(三)突出重点,毫不松懈抓后续整改
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针对需要长期持续落实整改的事项,持之以恒,盯紧看牢,抓紧抓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对照整改方案、整改台账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每项整改措施落地见效、每个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四)举一反三,巩固深化整改成果
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不断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全市科技工作的重要契机和动力,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全面完成各项科技工作目标任务,推动全市科技创新提质增效,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662-3222297;邮政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安宁路38号;电子邮箱:yjkjj97@163.com。
中共阳江市科学技术局党组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