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过程中,要注重发现立行立改事项,推动被巡察党组织短平快解决问题,让群众及时感受到巡察监督成效。”近日,山东省临朐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步砚伟在十五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动员部署会议上就做好立行立改工作专门强调。
推动解决问题是巡察工作的落脚点。近年来,临朐县委巡察机构坚持“巡察开始就是整改开始”,把立行立改贯穿巡察全过程,针对巡察期间发现的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且能够及时解决的突出问题,按程序移交被巡察党组织边巡边改、立行立改,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2年以来,该县已督促相关被巡察党组织立行立改违规发放奖金、不按时发放高龄补贴等事项17个,巡察权威性和公信力进一步增强。
为规范巡察期间立行立改工作,该县制定《巡察期间立行立改工作办法》,明确立行立改事项范围和移交办理程序。办法规定立行立改事项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由县委巡察组召开组务会集体分析研判,按程序报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移交被巡察党组织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同时,该县突出效果导向,着力推动立行立改问题标本兼治,提升问题整改的针对性、实效性。实践中,县委巡察组对照立行立改事项,深剖问题根源,提出明确整改建议,督促被巡察党组织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完善体制机制,实现点面一体整改。比如,2022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过程中,县委第二巡察组收到群众信访反映城区某路段绿化带阻挡人行道问题,巡察组将该问题移交住建部门立行立改同时,督促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同类问题集中清查,共解决同类问题10个。
为确保问题整改取得“立竿见影”实效,该县还健全立行立改问题整改监督检查机制。县委巡察组将立行立改事项移交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同时,一并抄送分管县级领导干部和县纪委监委有关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县级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推进巡察整改职责和纪委监委机关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抓牢抓实问题整改,从严从快整改到位。
“下一步,我们将用好用活立行立改等方式手段,凝心聚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充分发挥县级巡察联系服务群众纽带作用,进一步彰显巡察温度。”该县县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