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您好!我是阳西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小陈,收到您的举报信,目前我委已受理信访件,待办理完毕后相关核查部门会及时向您反馈办理情况,请您耐心等待!”反馈结束后,小陈在“实名举报反馈表”中详细填写了受理反馈情况。
坚持实名举报受理情况、办理结果“双反馈”,是《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规定的重要内容之一。阳西县纪委监委精准研判信访举报件,加强沟通联系和“双反馈”,真正把信访举报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让举报人从“信访”转变为“信服”。
“收到来信或网络举报,如留有姓名和联系方式,一方面,要确认举报联系人是否是其本人,是否同意实名举报;另一方面,要谨防未经确认就告知受理事项,甚至叙述举报内容,从而造成信息泄漏。”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表示。为此,该县对受理反馈作出更加明确规范的规定,要求对核实过的实名举报件,第一时间建立信访实名举报台账,详细记录信访日期、实名举报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被反映人、反映的主要内容、承办部门等内容。
据悉,“双反馈”一是由信访室负责向举报人核实是否为实名举报并反馈受理情况,让举报人知道已受理,不再重复举报。二是线索核查完毕后由承办部门负责向举报人反馈核查结果。对业务范围外的实名举报件,由信访室向实名举报人讲清政策、做好引导,并协调相关部门接待处置,避免因工作不到位、处理不及时导致重复举报和越级举报。此外,根据台账登记的实名举报信息,该县注重加强跟踪督办,把实名举报“双反馈”落实情况纳入常态化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并根据办理进度及时更新,确保对实名举报受理、办理、办结、反馈等各环节做到全程跟踪、动态管理。
据统计,自《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发布以来,该县共受理实名举报信访件98件,其中上级纪检监察机构下转50件,本委受理48件,反馈率达100%,重复举报同比下降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