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潭水镇纪委为我正名,帮我卸下了压在我心头上的大石头,放下了精神包袱,为我们奋战在基层一线的干部做了一件大好事,使我切实体会到了组织对我的关心和爱护,增强了我为民办事的信心和决心。”日前,在潭水镇纪委澄清失实举报通报会上,该镇新河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周某激动地说。
为给清白干事者撑腰,向诬告陷害者亮剑。阳春市潭水镇纪委以集体会议的方式,针对投诉举报问题,逐一为周某澄清,并邀请新河村党支部全体党员、各自然村村长、村民代表及镇驻新河村工作团队参加,为周某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根据镇纪委核查,针对新河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周某所反映问题基本失实。据此,镇纪委针对相关问题作全面具体的澄清。”潭水镇纪委书记表示,澄清党员群众关心的焦点问题和相关事实,目的是有效消除新河村党员、群众与村两委干部之间的误会,还被反映同志清白,为想干事敢干事又能干成事的同志创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有效保护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避免基层干部流汗又流泪现象的发生。
近年来,该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积极实践“四种形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建立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容错纠错机制,用制度作保证,真正做到关心干部、爱护干部。注重从制度层面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制定出台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担当有为、干部容错纠错相关实施办法,激励干部“为官有为”“为官敢为”,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干事创业的实干者撑腰鼓劲。制定《关于处置恶意信访举报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实施办法(试行)》,加强对问题线索的梳理分析、研判甄别,区分失误错误和受到不实举报问题,做好澄清工作,使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同时加强信访举报件的甄别能力,及时发现并处理诬告陷害等问题,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热情,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该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纪检监察机关既保障检举控告人的监督权利,营造党员、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又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影响的党员、干部澄清问题、维护合法权利。接下来,该市将继续加大对干部的澄清保护力度,树立起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的鲜明导向,同时对故意诬告他人的行为严肃追究责任,让诬告陷害者心有所畏、行有所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