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共中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发布以来,阳东区纪委监委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着力“三个加强”,确保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加强学习,确保监督能力新提升。该组及时从中纪委监委网站搜集该《规定》,组织全体人员每人对照《规定》逐章逐条学习全文,学深学透,重点掌握责任内容、责任落实、监督追责等章节。通过学习,大大提升了监督业务水平,也进一步压实了监督责任,为督促指导好各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党支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打下坚实基础。
加强督促,确保《规定》深入人心。该组及时将《规定》印发给个各综合监督单位,要求各综合单位将学习该《规定》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督促各综合监督单位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该《规定》的具体内容,尤其是责任内容等重点方面。必要时,纪检监察组派员参加学习,详细指导各综合监督单位深入学、持久学、联系实际学,确保《规定》深入人心。通过督促,进一步压实各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党支部)的主体责任,尤其是党组(党支部)一把手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加强指导,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根据《规定》的要求,各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党支部)必须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专题研究本单位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结合实际制定简便易行、务实管用的责任清单,具体明确党组(党支部)及其书记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和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制定本单位本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同时,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调查研究,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发现和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特别是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注重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在本单位本系统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通过指导,大大提高了各综合监督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履职能力。